讀傅國涌《百年尋夢》(歷史隨筆自選集)序言〈歷史是一個民族的心靈〉所作的隨筆。

一、一句話的誤傳

讀《百年尋夢》的序言,我先在一句熟悉的話前停了下來:「歷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。」

這句話被安在胡適頭上太久,久到人們引述它時,已無須再問出處。有人借它抒發看透世事的疲憊,說歷史本就虛妄,真相無從索求;有人拿它質疑正統敘事,反抗權力對記憶的壟斷;也有人以為這是胡適對歷史多元與主觀的主張。一句話在口耳相傳中,成了各方寄託情緒的現成話語。

然而,真去翻檢它的源頭,看到的卻是更沉痛、也更反諷的一面。

傅國涌在序言中梳理了這樁公案。胡適一生倡導「大膽假設,小心求證」「無征不信」,最反對的,恰恰是隨意捏造歷史。那段被移接的比喻,出自他1919年的演講稿〈實驗主義〉:介紹詹姆士的實在論時,他借女孩子與大理石為喻,談的是認識論意義上的「實在」,並非歷史。〔1〕

胡適,1922年北京肖像

胡適,1922年攝於北京。來源:《胡適文集》第三卷/Wikimedia Commons,公有領域。

這句「名言」真正成型,是在1950年代初大陸批判胡適的運動中。漆俠、尚鉞乃至馮友蘭等留在大陸的學人,在各自的批判文章裡,把胡適關於「實在」的論述移花接木,換成「歷史」,作為指控他「主觀唯心主義」的現成罪狀。

身處當年的政治風浪,時人的取捨交織著恐懼、自保與盲從,後人很難苛求每個人都守住剛強的風骨。然而,當學者憑著自己的學問與信用,把前人未曾說過的話改造成一條罪狀,文字便不再只是無奈的表態,而成了實實在在的傷害。劉知幾在《史通》裡痛惜「威福行乎筆端」〔5〕,說的正是曲筆之重;替別人定性的人,自己的這筆賬終究也無法從歷史中勾銷。

這條因政治批判而拼湊出來的罪狀,脫離了當初的靶場,又經數十年流轉,竟以訛傳訛,成了華語世界人人隨口援引的成語。

讓我在意的,是序言展開的次序:傅國涌先替胡適辨明這樁橫加半個多世紀的不白之冤,才平心靜氣地討論他的史觀。對前人的思想有所商榷,並不免除準確理解他的責任;連他說過甚麼都沒有查清,後面的評判再嚴正,也失了著力的根基。

這也讓人反問自己:對一個人同情或厭惡時,我們是否也曾放任那些切合心意的傳聞?揭穿對手的虛妄需要勇氣,而發現一個有利於自己立場的故事其實不能成立時,願不願意親手把它從文章裡劃掉,更需要。對歷史的誠實,大抵要從這種不聲張的剔除開始。

二、進步與正當之間

引文的出處尚可查清,面對歷史時所用的尺度,卻需要更多審視。序言由此轉向胡適的進化史觀:時間向前,人類的生活就必然走得更好嗎?

重讀1916年胡適與梅光迪的書信往還,兩位留美青年爭論文學革命,所爭的不只是白話與文言,更是評判文明的尺規。依梅光迪的信,科學與實用知識的進展,不能直接用來說明文藝和道德也必然進步;文字承載的思想,也不因使用者身處二十世紀,就與古人截然斷開。〔1〕

今天看來,把兩人簡單分成「新」與「舊」、「進步」與「保守」,容易抹平這場論爭的分量。民初社會危機深重、文化陷於僵局,胡適求助於進化觀念,有其時代的緣由。在一個把過去奉為黃金時代、言必稱法先王的環境裡,進化的觀念給了人擺脫泥淖的力氣。他在1917年〈文學改良芻議〉中稱文學隨時代變遷為「文明進化之公理」,理據卻不只是「新必勝舊」,而是「一時代有一時代之文學」:周秦之文、漢魏之詩、唐詩宋詞,各因當時的真情實感而生,今人不應困死於摹仿古人,而應以鮮活的文字表達活人的經驗。〔2〕

然而,一種觀念在特定處境中的解放之力,不能掩蓋它延伸到歷史判斷時的困難。梅光迪擊中的,正是歷史樂觀主義的盲點:若物質與技術的演進,被不加檢驗地推廣為道德與精神的必然提升,若「後來的」被理所當然地視為「更好的」,那麼文明中超越一時勝負的人文價值,便隨時可能被名為進步的潮流席捲而去。這個如何衡量文明價值的分歧,至今未決。

文學隨時代而變,並不保證後來的作品更好;一種辦法能解眼前之急,也不意味著它的代價可以不問。讀到這裡,我想到的已不只是文學,而是我們憑甚麼把已經發生的事說成應當發生的事。得勢不等於正當,現實的勝負,免除不了道義上的追問。

若歷史中真有值得護持的恆久價值,它至少意味著一些不能因勝負而撤回的承諾:人的生命不能只當作手段,苦難不能因冠以宏大名目就免於追問,一個人的尊嚴,也不應由他最後站在哪一邊來決定。

勝利還容易帶來另一種幻覺:事情既然如此發生,便只能如此發生。已知的結局被倒寫成當時唯一的必然,落敗者曾經相信、嘗試過的道路,往往連同他們的身影一起被抹去。保存失敗者的記錄,不是要論證他們天然正確,而是不讓既成的結果反過來壟斷過去。看清當初的人面前有過哪些選擇、又為何那樣決定,歷史才不致淪為一部成敗錄。

三、獄中的寄託與歷史的限度

倘若眼前的勝敗不能裁定是非,遭受不公的人,還能向誰申說?

序言談到文天祥,從「在齊太史簡,在晉董狐筆」讀到「留取丹心照汗青」,其中有把是非交付後世的信任;再想到《荀子·子道》的「從道不從君,從義不從父」,則可辨認出一種不把道義完全交給權位裁定的骨氣。這些古典觀念與現代的自由、權利並不相同,但它們的質問今天仍聽得懂:掌權者的判斷,憑甚麼就是最後的判斷?

這種寄望也出現在雷震的話裡。1960年,雷震因爭取憲政自由、籌組反對黨在臺灣獲罪,被判處十年徒刑。〔3〕序言轉引他在獄中留給家人的自白:

「我是締造中國歷史的人,我自信方向對而工作努力,歷史當會給我做證明。」〔1〕

雷震,1946年肖像

雷震,1946年攝。原載1947年《國民大會特輯》,攝影者不詳/Wikimedia Commons,公有領域。

身處高壓與孤絕,這樣的信念讓一個人在喪失自由之際,仍不肯把一生的意義交給眼前的審判者。讀到「歷史當會給我做證明」,我很難不被這份信任打動,卻也忍不住問:他所等待的後人,真的讀得到他的申辯嗎?

這份不安並非多慮。雷震在獄中寫下四百萬字的回憶錄與手稿,1970年刑滿出獄時,被軍監全數沒收。出獄後,他只能憑記憶重新追記,在親友與海外同道協助下輾轉將稿件送出境外,才有後來的《新黨運動黑皮書》與《我的母親續篇》。而那批被扣押的原稿,結局更令人心驚:1988年,臺灣已經解嚴,監察院即將立案追查,軍方當局卻搶先把手稿在軍監中悉數焚毀。〔4〕十八年過去,政治環境縱然有所改變,證詞依然遭到掌權者有意的抹除。

若把希望完全寄託於未來的公正,這場跨越數十年的銷毀,便使人難再輕言樂觀。劉知幾在《史通·直書》中讚美直書者的勇氣,也寫下另一種冷酷的結局:「或書填坑窖,無聞後代。」〔5〕直書與流傳之間,從無必然的坦途;史料的散佚,也往往不是時間的風化,而是權力有意的搜繳與毀棄。

即使公正的評價終於到來,遲來的正名也換不回雷震失去的十年,不能讓被迫中斷的生活從頭來過。但這並不使記錄失去意義。一個人的尊嚴,無須等待後世正名才成立:哪怕他在殘酷的壓迫下顯露過普通人的軟弱,哪怕他連隻字片語都沒能留下,也同樣擁有不被隨意抹平的重量。

「歷史法庭」不會自行運轉,歷史本身也沒有主持公道的神力。雷震把信念交給歷史,實際上是交給了後世一個個具體的人。事件需要有人見證,證詞需要有人冒著風險重寫、保存,再交給後來的人核驗與理解,其中任何一環都可能被強行掐斷。焚毀史料者固然應當被追究,但這也提醒我們:後人若只坐在台下等待歷史宣判,雷震託付的這份信任,便可能落空。

四、米雷克的信件與史民的自省

承接這份責任的人,不必先取得修史的特權。傅國涌重視私人記錄,引向「史民」的視野:普通人從日記、信札、口述與日常痕跡中,保存自己經歷的時代。這是參與歷史的一種方式,也是現代公民守護記憶的自覺。

當目光從朝代更迭、將相功業移開,尋常人的恐懼、猶疑與未曾公開的委屈,都可以成為理解過去的起點。普通人無須先成為英雄或「純潔的受害者」,才配留下記錄。

但留下記憶,並不等於天然擁有了真理。

談到民間記錄,人們常想起昆德拉《笑忘書》裡那句名言:「人與政權的鬥爭,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。」卻很少細究說出這句話的米雷克身處何種境地。他是反抗極權體制的知識分子,一面冒險保存抵抗的記錄,一面四處奔走,想收回年輕時寫給舊情人茲德娜的信。那段戀情讓他羞恥,他不願承認自己與那樣的人有過關聯,更希望過去能契合如今塑造的形象。他渴望記憶戰勝強權,卻又忍不住想親手銷毀自己不願面對的那部分歷史。〔7〕

這層反諷,讓「記憶對抗遺忘」不再只是指責對手的口號。人在抵抗體制性抹殺的同時,也可能因個人的虛榮、立場或偏執,悄悄修剪自己的過去。個人的修飾與政權的偽造,在權力與危害上固然天壤之別,但「民間」並不自動免於偏頗,道德的正當也不能代替事實的核驗。

即使沒有刻意隱瞞,個人的回憶也有局限與盲區。一個人說「那一天我很害怕」,是在陳述自己的心境;說「那一天所有人都支持某件事」,便成了更大範圍的事實判斷,需要更多材料印證。尊重見證,既不能把它當作無須檢驗的結論,也不能因暫時缺少旁證,就輕率否定當事人的痛苦。

傅國涌在〈從私人記錄逼近歷史真相〉中談到,他選取的親歷者不只有革命黨人,也有清廷官員、地方士紳和普通學生。〔6〕把這些互相扞格的材料並排參看,才見出歷史的複雜,讓彼此牴觸之處成為繼續思考的起點。

這便是我所理解的「史民」:有留下經驗、參與判斷的權利,也有誠實記錄、交代依據的責任。這不只是對抗外部的遮蔽,也要時時省視自己的筆:有沒有為了顯得崇高,隱去當事人的妥協?有沒有為了敘事痛快,刪掉不合預設的細節?要求權力尊重歷史,我們自己的筆下,也不能留有特權。

五、在短暫中留下證詞

序言末尾,傅國涌憶及少年摯友張銘的一句詩:〔1〕

短暫在永恆上跋涉/這就是做人的光輝呀

人的生命有限。詩裡的「永恆」,我願理解為對誠實、仁慈與他人尊嚴的承諾:我們對這些價值的認識或許隨時代深入,卻不能因時勢變遷,就把它們當作代價拋棄。

這句詩打動我的,是有限的生命依然能有所承擔。留下的字跡未必能抵達遠方,後人的評價也未必公正,但眼前一個具體的人的遭遇,已值得認真對待,不必等到它被證明對宏大歷史「有用」。

這種跋涉落到日常裡,可以只是把一句流傳已久的話重新查回出處,把不同人的回憶並排保存;面對一份舊材料,不因細節瑣碎或不合時宜便隨手刪去;在無法確證之處,老實承認自己的不知。

序言借奧古斯丁與錢穆的思考,把記憶與心靈連在一起。〔1〕沿著這條線索,一個健康的社會記憶,應當容得下彼此不一致的經驗。人不必先被塑成同一種英雄的模樣,才能被共同記住;尋常日子裡的柴米油鹽、恐懼與牽掛,與重大關頭的抉擇一樣,都是民族心靈的一部分。

記錄也有無法跨越的邊界。有些人在高壓下從未留下文字,有些人的檔案已化為灰燼,有些人的名字甚至未曾進入任何記錄。我們不能因材料匱乏就看輕那些生命,也不能因為心懷悲憫,便擅自替沉默者編造符合期待的證詞。能查明的,盡力查明;無法查明的,就讓空白如實留在那裡。

歷史會不會替我們作證,我不知道。它不是現成的庇護所,也不是自動顯靈的正義。能維繫這份希望的,只是我們在每一個今天,盡力讓倖存的證詞不輕易散失,讓未來的判斷保留被修正的可能。

我們無法更改已經發生的過去,卻仍能決定如何對待留下來的記錄。這些字跡最終也許仍會被時間風化;但在它們尚在眼前的時候,總不能只因不合我們的結論,就再抹去一次。

引文與資料說明

〔1〕傅國涌:〈歷史是一個民族的心靈〉,作於2014年6月6日至7日,為廈門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《百年尋夢》前言。本文關於胡適〈實驗主義〉、梅光迪來信、雷震獄中自白與張銘詩句,均以該前言為轉引來源;謝泳、胡文輝對1950年代批判運動中移花接木考證之脈絡,亦本於前言梳理。不表示已獨立核對胡適原刊、梅信原函、雷震原信或張銘原詩。雷震原信的確切日期及張銘原詩的題名、刊本,仍待原始文獻覆核。

〔2〕胡適:〈文學改良芻議〉,1917年。關於「文明進化之公理」「一時代有一時代之文學」與「不摹仿古人」,見「二曰不摹仿古人」。由文學論爭延伸至勝敗與正當性的討論,屬本文的讀者思考。

〔3〕蘇瑞鏘撰:〈雷震〉,國家人權記憶庫。1960年9月4日被捕,同年10月8日被判處十年徒刑,1970年出獄。本文未以案件年份代替獄中引語的寫作日期。

〔4〕國史館編:《雷震案史料彙編:雷震回憶錄焚毀案》(台北:國史館,2003年);向陽:〈不被焚燬的心痕——雷震手稿《我的母親續篇》出土有感〉,收於雷震著《我的母親續篇:雷震回憶錄》(台北: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,2009年,第12–19頁,頁碼待依刊本核准)。記錄1970年手稿遭新店軍監沒收,以及1988年解嚴後監察院立案追查前夕遭焚毀之始末。

〔5〕劉知幾:《史通》卷七〈直書第二十四〉與〈曲筆第二十五〉。核對引語「或書填坑窖,無聞後代」與「用舍由乎臆說,威福行乎筆端」及其前後關於直書風險、曲筆責任與私存文本的討論。古籍標點與異體字仍宜依正式採用的刊本統一。《荀子》引語見〈子道〉;文天祥兩處引語分見〈正氣歌〉與〈過零丁洋〉。

〔6〕傅國涌:〈從私人記錄逼近歷史真相——答上海《文學報》〉,2011年。關於革命黨人、清朝王公官員、士紳與學生等不同親歷者,見第一問。本文對「史民」責任的界定是由此展開的個人理解,不作傅國涌原話引用。

〔7〕米蘭·昆德拉小說《笑忘書》(亦譯《笑忘錄》)英譯通行語句為 “The struggle of man against power is the struggle of memory against forgetting”;王東亮中文譯本(上海:上海譯文出版社,2004年,第3頁;該頁碼待依2004年版覆核)譯為「人與政權的鬥爭,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」。該句所在的第一部,上海譯文出版社所載2022年版目錄題作〈失落的信〉,與舊稿所記〈失落的話語〉不同,2004年版題名待覆核。米雷克試圖追回信件的情節及反諷,參考 Ellen Pifer, “The Book of Laughter and Forgetting: Kundera’s Narration against Narration”, The Journal of Narrative Technique, 22(2), 1992, pp. 84–96。

封面為 AI 原創概念插畫;內文兩幅歷史肖像的出處及公有領域標記見圖注。